新疆路锥:合理放置交通设施的规则1.在行人、自行车或者其他车辆穿越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路段,特别是车站或者路口,应当设置跨线桥或者地道;2.在一级公路上,没有行人和自行车跨线桥或者地下通道的地方,应当设置行人等安全管理标志。在其他等级公路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跨线桥或地下通道;3.在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为避免车辆碰撞和伤害行人,应按规定设置防止车辆闯入对向车道的护栏和防止行人横穿车道的防护网。各级公路的高路堤、桥梁引道、极限**小半径、陡坡等路段应设置护栏或警示桩;4.为使夜间交通畅通,保证行车安全,沿线应逐步设置反光标志和反光安全设施,对交通繁忙和重要的交通特点路段可进行照明,有条件的路口和人行横道可采用局部照明。5.为了诱导驾驶员的视线,保证行车安全,可以在规定的路段上用标志标明道路的边缘和线形;6.在急弯和视距不良的路口,可设置标志、反光镜或交通分隔,配合其他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在施工、落石、滑坡等危险路段,设置路缘石;7.在有障碍物的路段设置锥形交通标志;8.在某路段行驶方向发生变化的地方设置路标等。 好了,关于新疆路锥,咱们今天就先讲述到这里,如果你还有任何疑问,